(一)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本市建設工程規費項目設置等相關事項的通知》(滬建標定聯〔2023〕120號),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本市建設工程費用組成中取消規費項目單列。將施工現場作業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列入人工單價,管理人員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列入企業管理費。
二、本市建設工程概算費用、施工費用計算順序表作相應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施工措施費計算基數調整為直接費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概算包括零星工程費)之和。
三、《上海市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應用規則(2014)》作相應調整。安全文明施工費、其他措施項目費的計算基數調整為分部分項工程費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與單價措施費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之和。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2023年10月1日起發布招標公告的建設工程應執行本通知規定。2023年10月1日前已發布招標公告或簽訂合同的項目仍按原招標文件或合同條款執行。
(二)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工作積極推進工程項目建設若干措施的通知》(津住建政務〔2023〕4號),2023年4月10日印發
《若干措施》提出了3個方面10項改革措施。
1、在優化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審批方面。重點圍繞5類建設項目,提出5項支持措施。一是進一步暢通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符合條件的軌道交通、市政基礎設施、政府投資類公共服務項目,繼續推行“以函代證”,建設單位取得施工登記意見函即可開工建設;二是細化審批單元,支持軌道交通項目分階段、分部位辦理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審批;三是簡化優化市政道路等線性工程審批,可以按標段辦理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四是房屋建筑工程可按照單體辦理施工圖審查和施工許可審批,條件成熟一個開工一個;五是推行工業類項目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加快工業類項目建設。
2、在提升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效率方面。提出2項措施:一是對已滿足使用功能的單位工程開展單獨竣工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合格后,可單獨投入使用;二是簡化實行聯合驗收的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優化聯合驗收和竣工驗收備案流程,實行一并進件、有序銜接,實施聯合驗收的,建設單位無需再單獨申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
3、在持續優化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方面。提出3項措施:一是持續推進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各項政策落實落地,不斷提升審批效率和便利度;二是抓實重點項目服務,協調解決項目審批中的難點、堵點問題;三是依托聯審系統,落實全流程在線審批。
(三)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在工業類項目中推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促進項目開工建設的通知》(津住建政務〔2023〕5號),2023年4月10日印發
一、此次改革創新點和工作要點:
1、創新點:
通過實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可以《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代替“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提前辦理建設項目樁基部位質量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先行開展樁基部位施工。
2、工作要點:
一是實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新建工業廠房、普通倉庫建設項目(消防特殊工程、超限高層建筑工程除外),在依法確定施工單位、取得建設工程規劃審批手續、完成施工圖設計后,建設單位可自主選擇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共同簽署《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承諾已完成施工圖設計、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滿足施工需要,并承諾在基坑(槽)開挖前取得施工圖審查合格書。
二是以承諾方式辦理項目樁基部位質量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實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的建設項目,可以《施工圖設計質量承諾書》代替“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辦理建設項目樁基部位質量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先行開展樁基部位施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后,建設單位憑合格書,申請建設項目整體的質量監督手續和施工許可證。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實施后續施工。
二、推行施工圖承諾許可制度改革后加強建設項目監管。
三、嚴守項目質量安全的底線,加強對建設項目的監管
對于建設項目的監管,主要從兩個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對實行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的項目,各區住建主管部門強化全覆蓋監督檢查。凡是基坑(槽)開挖前,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項目,一律不得實施后續階段施工。在全覆蓋監督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施工圖設計質量告知承諾制的實施范圍或建設單位未履行承諾擅自開展后續階段施工的,一經發現,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二是強化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建設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責任制。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合格的項目,要及時依法依規完善設計圖紙,確保建設項目質量安全。
(四)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天津市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5部門《關于印發鼓勵減免政府投資項目投標保證金的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津發改政法〔2023〕107號),2023年4月20日發布并實施,有效期兩年
一、鼓勵招標單位免收投標保證金
>施工單項合同招標項目估算價在4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
>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招標項目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
>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招標項目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
>對上述單項合同招標項目估算價金額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且在注冊地省級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中被評為最高等級的投標單位
二、鼓勵招標單位減半收取投標保證金
——對上述單項合同招標項目估算價金額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在省級及省級以上信用網站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報告中無失信記錄的投標單位
三、注意事項:
>對投標保證金減免的方式、認定標準,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予以載明。
>原行業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減免方式,按原行業文件標準執行。
四、各級投資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相關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部門應根據工作職責:
>加大相關領域宣傳力度
>督促政府投資項目招標單位積極落實投標保證金減免政策措施
五、各級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和相關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部門工作職責
>應積極妥善處理涉及政府投資項目招標投標舉報投訴
>進一步加大各自相關領域執法檢查力度,對利用減免政策,進行圍標串標,擾亂招標投標市場秩序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
>對涉及嚴重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依有關規定將其違法行為處罰信息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納入企業公共信用綜合評價。
(五)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造價總站《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員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價發〔2023〕4號),2023年3月21日印發并實施
為適應我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化建設發展需要,加強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員隊伍聘用、建設和管理,保障價格信息服務質量和水平而制定。
建設工程人材機價格信息員是指為市造價總站提供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價格信息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生產廠家、供貨商、建設單位、施工企業、造價咨詢企業、專業協會等單位或個人。
本辦法共七章27條,針對信息員基本條件、聘用、職責、權利及考核做了詳細的規定。
本辦法頒發實施后,原《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信息員管理辦法》(渝建價發〔2012〕6號)同時廢止。
(六)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造價總站《關于印發<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專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建價發〔2023〕18號),2023年3月31日發布并實施
為規范工程造價專家隊伍建設和管理,進一步提高我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水平,促進工程造價行業的健康發展而制定。
本辦法中的工程造價專家庫由工程造價技術專家和工程材料、設備專家組成,專家庫內按不同專業進行分類登記管理,并可根據建筑技術發展需求增加、調整專業類別。
1、工程造價技術專家分為房屋建筑及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及仿古、軌道交通工程5個專業;
2、工程材料、設備專家分為房屋建筑、裝飾、安裝、市政、園林綠化、軌道交通工程6個專業。
符合相應條件的專家可同時兼任工程造價技術專家和工程材料、設備專家。
本辦法在對本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造價專家庫的建立、維護,專家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及專家的使用和動態管理這幾個方面做了詳細的規定。
(七)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工程造價總站《關于開展工程造價咨詢行業差異化監管的通知》(渝建價發〔2023〕19號),2023年3月20日發布并實施,有效期兩年
一、開展差異化監管的背景
>促進造價咨詢行業有序競爭的需要
>壓實委托人主體責任的需要
>嚴格規范咨詢企業執業行為的需要
二、政策思路及主要特點
1、政策思路:
依托重慶市造價咨詢行業信用管理系統,根據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情況,自動對項目分為綠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類。
2、主要特點:
一是針對不同等級項目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二是強化源頭治理,壓實委托人全過程跟蹤管理責任;三是把規范執業行為作為監管重心;四是形成市、區(縣)聯動監管合力。
三、主要內容
1、報送項目信息:
>簽訂咨詢合同30日內,通過信用管理系統報送。
>填報內容:合同名稱、項目名稱、工程造價、工程造價咨詢費金額、合同或委托書。
2、劃分項目類別:根據工程造價咨詢費下浮幅度,分為綠色、黃色、橙色、紅色。
3、差異化監管措施:簽署執業行為承諾書、報送過程資料、報送企業執業及合同履行情況、不同頻次的抽查、列入風險提示名單
4、監督檢查:明確:檢查主體、檢查時間、檢查方式、檢查人員、結果處理。
5、有關要求:
>明確了市造價總站、各區縣建委的職責分工以及檢查人員的要求;
>規定了造價咨詢企業、委托人的主體責任
四、需要說明幾個問題
1、適用范圍: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
>自3月30日起簽訂咨詢合同或接受委托的項目。
2、劃分標準:以近三年收費平均下浮幅度為參考,對造價咨詢費下浮幅度高于35%項目均納入監管范疇。
3、項目屬地管理:黃色、橙色項目由項目屬地住建主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紅色項目由市造價總站組織屬地住建主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
4、報送資料要求:造價咨詢企業通過重慶市工程造價咨詢行業信用管理系統報送;委托人目前通過線下報送。
5、檢查人員要求:住建主管部門檢查人員應具有行政執法證;造價專家:從重慶市第二屆工程造價專家庫選取。
(八)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重慶市現代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建科﹝2023﹞12號),2023年4月14日發布并實施
本辦法是對《重慶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重慶市現代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
本辦法所稱現代建筑產業基地(以下簡稱“產業基地”)是指全市范圍內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較好的產業基礎、較強的研發創新能力,從事裝配式建筑、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裝配式裝修等建筑工業化以及智能建造相關業務,具有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的企業或產業園區
本辦法共五章21條,針對產業基地的申報、評審、認定、發布和監督管理做了詳細的規定。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渝建﹝2018﹞177號)同時廢止。
(九)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閩建筑〔2023〕5號),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管理辦法》共5章32條。
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標準管理工作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內容,《管理辦法》主要適用于福建省行政區域內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及標準設計圖集(以下簡稱地方標準及圖集)的制定、修訂,以及標準的實施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是“組織機構及職責”。明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設區市(含平潭實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技術中心在工程建設標準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第三章是“制定與修訂”。明確地方標準及圖集的制定原則和主要范圍;明確地方標準及圖集的制定、修訂程序分為立項、組織起草、征求意見、技術審查、批準發布五個階段;明確標準立項條件、編制單位條件和編制人員條件要求;明確各流程階段的工作內容和成果文件、具體材料要求;明確各個階段的辦理時限要求;明確編寫格式規則要求以及編號規則。
第四章是“實施與監督”。明確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在實施過渡期、實施反饋和復審評估等方面要求,以及復審評估結果的處理方式;明確了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標準及圖集實施監督、宣貫和培訓工作的要求。
第五章是“附則”。規定了《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印發的《福建省工程建設標準化工作管理細則》(閩建科〔2005〕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管理的通知》(閩建科〔2015〕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制工作等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科〔2016〕4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福建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項目管理的通知》(閩建科〔2020〕17號)等文件同步廢止。
(十)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大力推行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的通知》(閩建筑〔2023〕9號),2023年4月17日印發
《通知》從健全承發包制度、強化設計管理、開展科技研發、保障質量安全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提出,推動道路、橋梁、隧道、管廊、軌道交通工程等市政工程采用工業化建造方式。其中,軌道交通項目的管片、橋梁工程的梁、人行天橋地面以上主體結構、地下管線使用的預制綜合管廊等市政工程重點領域應積極推廣使用預制混凝土構件。
在健全承發包制度方面,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項目可以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發包方式。支持推行“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咨詢”組織模式,優化項目前期技術策劃方案,統籌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共享、系統集成和聯動發展。在“十四五”期間,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項目在單獨施工招標時,招標控制價超過3000萬元的,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招標人可以要求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明確主要預制部品部件供應商,鼓勵擇優選擇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企業。
在強化設計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說明中編制專篇,列明預制混凝土構件設計要求及應用范圍。施工圖審查單位對符合上述規定的市政工程應用預制混凝土構件情況予以重點審查,審查意見作為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項目認定的重要依據。
同時,設計單位要轉變設計理念,發揮設計在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方面的統籌作用。應用數字化進行總體技術策劃和設計,提升系統化水平,科學合理確定裝配化水平。實施多專業一體化集成設計、數字交付,設計深度滿足生產和施工要求。強化設計方案技術論證,落實標準化設計、工業化建造有機統一的設計要求。
在開展科技研發方面,推動安全適用、成本可控的市政工程工業化技術市場化應用。推動預制構件輕量化、小型化、通用化發展,形成符合福建城市建設實際的技術體系。
支持相關單位研究編制軌道交通、高架橋梁、人行天橋、預制混凝土沉井車庫等預制裝配建造標準圖集、工法,推動預制構件標準化、模塊化、集成化。制定完善全省市政工程工業化設計、生產、施工、檢測、驗收、評價地方標準體系,增強標準供給力度。探索開展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項目認定評價。
鼓勵有條件的裝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產企業根據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發展需求,完善市政預制部品部件產品,支持標準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生產。
在保障質量安全方面,通知要求培育具有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整體解決方案的施工龍頭企業。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支持研發與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相適應的預制構件吊裝、運輸、堆放、連接安裝等施工工藝工法,提高市政施工精細化管理和施工安全水平。
積極推行智能建造技術。探索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在市政工程工業化建造中的一體化集成應用,實現設計、采購、生產、建造、交付、運行維護等階段的信息互聯互通和交互共享。推廣應用數字化技術、系統集成技術、智能化裝備和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化技術,推動物聯網和全場景智能感知技術應用,提升市政工程建設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健全與工業化建造相適應的建設監管機制,實行全過程質量責任追溯。加強市政預制構件質量管理,鼓勵駐廠監造制度,落實進場驗收制度,強化對施工管理人員和一線作業人員的培訓,加強施工安裝、節點連接灌漿、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和工序質量安全管控。
此外,在適時編制完善市政基礎設施的裝配式消耗量定額,適時優化調整設計、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標準等保障措施方面也作出了具體要求。
(十一)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甘肅省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地區基價的公告》(甘建公告〔2023〕86號),自2023年7月1日實施
《定額》自2023年3月1日起實行。2017年6月21日甘肅省人民政府印發的《甘肅省行業用水定額(2017版)》(甘政發〔2017〕45號)同時廢止。
(十二)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關于規范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執業人員執業行為的通知》(甘建價字〔2023〕12號),2023年4月20日印發并施行,有效期5年
一、國家對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行執業注冊管理制度。取得一、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工程造價相關工作的人員,經注冊方可以造價工程師名義執業。
二、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根據執業范圍,在本人形成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上簽字并加蓋執業印章,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最終出具的工程造價成果文件應當由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核并簽字蓋章。
三、注冊造價工程師應當適應崗位需要和職業發展的要求,按照國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
(十三)甘肅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關于補充部分市政維修養護工程消耗量定額及基價的通知》,2023年4月23日印發
是對《甘肅省市政維修養護工程消耗量定額》(DBJD25-29-2006)部分子目定額及基價進行補充。
(十四)廣西壯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實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跨省變更網上申報的通知》(桂建政務〔2023〕4號),2023年4月17日發布
4月17日,廣西建設網發布《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實行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跨省變更網上申報的通知》,嚴厲打擊“掛證”行為!提出:
1、自2023年4月18日起,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跨省變更業務辦理實行網上申報和審批,不再受理紙質申請。
2、網上申報跨省變更通過審批后,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跨省轉入業務,系統自動生成電子證書。
(十五)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站《關于調整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定的通知》(桂造價〔2023〕5號),2023年4月27日發布
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招標控制價編制執行2022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市政工程消耗量及費用定額》的項目,工程量清單計價不適用現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暫按《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設工程造價改革試點項目招投標及計價規定調整的通知》(桂建標〔2021〕6號)中附件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細則》(適用于工程造價改革試點項目)執行,待國家新清單計價規范發布后,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