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省本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招投標領域歷史沉淀保證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3〕54號),2023年3月13日印發
清理范圍:2000年1月1日《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由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招投標監督管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以標段為單位,每個標段涉及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
(二十)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事項清單的通知》(冀建法改函﹝2023﹞66號),2023年3月23日印發
清理范圍:2000年1月1日《招標投標法》實施以來,由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負責
一、當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適用《不予強制措施清單》: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采用非強制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當事人主動改正或者及時中止違法行為、主動消除違法行為危害后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當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不予措施強制清單》:當事人未及時采取避免危害發生、控制危險擴大的補救措施的;責令改正期限屆滿后,當事人仍未改正違法行為的;當事人拒不配合執法機關檢查、調查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或者社會危害較大的。
(二十一)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黑龍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承發包管理系統直接發包功能升級的通知》(〔2023〕496號),2023年3月15日印發
調整優化升級內容
1.完善項目信息。增加項目具體數據及符合直接發包的有關條件信息。
2.調整提交方式。直接發包項目信息登記調整為表單式填寫,一鍵式提交。
3.合并登記環節。將項目注冊、標段信息、發包結果三個環節并為“直接發包登記”一個環節,進一步縮短登記和審核流程。
4.增加數據確認環節。增加發包單位提交項目信息后,承包單位對項目重要數據(如工程價格、工期、質量標準等)進行確認環節,確保直接發包項目數據全面、真實、準確。
5.優化過程管理功能。直接發包項目信息登記過程中,監管部門可隨時查看項目登記情況,提出完善項目信息要求。
(二十二)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湖北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服務費計費參考依據(試行)>的通知》(廳頭〔2023〕491號),2023年3月21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一、適用范圍:
《本參考依據》適用于湖北省內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綜合管廊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其余類型工程和改擴建項目可酌情參考本計費參考依據
二、BIM技術服務內容
三、費用標準及計算說明:詳見文件附件。
四、BIM技術服務費應在工程建設其他費用中單獨列支,專款專用。
(二十三)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對部分建筑業企業申請資質開通承諾制端口的通知》,2023年2月28日印發
住建廳在“智慧住建云”平臺開通了承諾制端口。施工總承包特、一級企業申請相關專業承包資質的,可按一般申報程序申請資質,也可按承諾制模式在承諾制端口申請資質。
(二十四)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民用建筑面積計算規則的通知》(吉建造〔2023〕2號),2023年3月23日印發
具體詳見附件。
(二十五)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補充<吉林省市政工程計價定額D.5管網工程>“排水管道非開挖修復”子目的通知》(吉建造〔2023〕3號),2023年3月23日印發,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六)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的《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江蘇省招標投標條例》2023年1月12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修訂,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七章,八十二條。重點如下:
一、招標人自主確定中標人
第七十條明確:
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不得非法干涉招標人依法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投標資格審查、編制標底、評標、確定中標人以及簽訂合同等事項的自主權。
二、禁止采取抽簽、搖號等隨機方式進行資格預審
第二十三條第三款明確:
禁止采取抽簽、搖號等隨機方式進行資格預審,或者在資格預審后再對投標人數量進行限制。
三、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不得參加投標
第三十九條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者自然人,不得參加投標。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四、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第三十三條 招標人根據項目特點可以不設標底,...
招標人設有最高投標限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最高投標限價或者最高投標限價的計算方法。招標人不得規定最低投標限價。
五、7種行為視為串標!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視為相互串通投標的情形;
(二)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由同一臺電子設備編制、打包、加密或者上傳;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投標人的電子設備打印、復印;
(四)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用同一個預算編制軟件密碼鎖制作或者出自同一投標人的電子文檔;
(五)不同投標人從同一個投標單位或者同一個自然人的互聯網協議地址下載招標文件、上傳投標文件;
(六)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雖然經由投標人自己的基本賬戶轉出,但所需資金來自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
(七)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
六、投標不足三個的,視情況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
第五十條第二款:
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一致認為有效投標仍具有競爭性的,應當繼續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對有效投標是否仍具有競爭性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否決全部投標。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記載論證過程和結果。
七、鼓勵免收或者減收投標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規范約定招標投標交易擔保形式、金額或者比例、收退時間等。
招標人應當同時接受現金保證金和銀行保函等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鼓勵招標人接受擔保機構的保函、保險機構的保單等其他非現金交易擔保方式。鼓勵使用電子保函。鼓勵招標人對招標投標信用評價等級高的投標人免收或者減收投標保證金。
(二十七)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建設工程人工工資指導價的通知》(蘇建函價〔2023〕63號),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
日前,省廳發布新版建設工程人工工資指導價,自2023年3月1日起執行。
(二十八)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四川省政府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印發<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三)的通知》(川建招標發〔2023〕48號),2023年3月7日印發
為進一步完善《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招標文件(2021年版)》,規范招標文件編制,針對近期標準招標文件執行中反映出的常見問題,結合工程總承包合同計價的指導意見,制定了《標準招標文件修改和補充(三)》。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機構應按照本通知的修改和補充要求,及時更新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內的各專業(類型)招標文件模板,供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使用。招標文件模板未更新之前已開展招標工作的,以發出的招標文件為準,招標人也可以按照本通知的內容,發出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內容詳見附件)
(二十九)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試行)>和<四川省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試行)>的通知》(川建勘設科發〔2023〕65號),2023年3月27日印發
為推動全省裝配式建筑發展,提高裝配式建筑設計質量,保障裝配式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住建廳組織編寫了《四川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試行)》和《四川省裝配式鋼結構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試行)》。
(三十)河南、黑龍江、湖南、江西、寧夏回族、云南等省、自治區住建廳都發文停止受理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業務
住建廳:新標實施前,這項資質申請暫停受理!
1、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3月1日印發《關于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2、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2月28日《關于停止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業務辦理的公告》(第1598號)
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3月14日印發《關于暫停辦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湘建法函〔2023〕24號)
4、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2月28日印發《關于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
5、寧夏回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3月7日印發《關于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有關業務的通知》(寧建(建)發〔2023〕10號),
6、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23年2月27日印發《關于明確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有關事宜的通知》(云建建〔2023〕17號)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部令第57號)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實施前,分別自2023年2月28日(湖南、江西、云南等省)、3月1日(河南、黑龍江等省)、3月10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暫停受理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申請業務(在此之前已受理的業務,按照原法規和流程進行審批)。
新資質標準及實施意見頒布前,到期需辦理延期申請業務的企業,資質證書自動延續。